西安:到2025年,打造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30个

时间:2020-04-17 21:33:55来源:一年四季,四季旅游网! 作者:佚名点击: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6日讯 近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西安市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围绕民俗文化、农耕体验、果蔬采摘、户外运动、民宿、康养度假等乡村旅游新业态,打造集田园风光展示、旅游休闲观光、特色民俗体验为一体的高质量乡村旅游产品和乡村旅游体系。到2025年,市级乡村旅游示范村达到60个、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达到30个创建2个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

方案明确,建设集种养、加工、销售、休闲旅游、田园社区为一体的田园综合体,促进“农业+”多业态发展。大力发展创意农业、智慧农业、循环农业等,拓展农业功能。到2025年,全市力争建设10个以上田园综合体。

以下为方案全文。

西安市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9〕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培育壮大乡村优势特色产业

(一)稳定粮食生产。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行粮食安全市、区(县)长责任制,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广旱作节水、立体种植、绿色防控、配方施肥等集成技术,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高单产。到2025年,粮食生产面积稳定在400万亩左右,产量保持在120万吨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

(二)做强优势主导产业。一是促进以猕猴桃为代表的果业转型升级。创新栽培模式,大力推广集成技术,加快老园区改造。重点建设省级周至猕猴桃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县和市级周至猕猴桃之乡项目。到2025年,完成猕猴桃品质提升、标准化生产面积10万亩以上。二是加快发展以奶山羊为代表的现代畜牧业。以临潼区、阎良区、蓝田县为核心,着力打造奶山羊产业引领示范县,支持阎良羊乳特色小镇建设和蓝田奶山羊品种改良与扩繁工程。到2025年,全市奶山羊存栏达到30万只以上。三是做强以瓜菜为代表的高效设施农业。立足阎良区、高陵区、秦汉新城高效设施农业板块,结合新品种引进、新技术示范、新材料应用,提升设施大棚生产水平,增加复种指数。创建一批优质高产高效示范田,大力发展满足市民需求的绿色有机蔬菜和特色瓜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

(三)做精区域特色产业。按照“多品种、小规模、高品质、好价钱”的思路,加强地方品种种质资源保护和开发,建设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基地。以户太葡萄、临潼石榴、灞桥樱桃、长安桃、蓝田大杏、阎良冬枣等为重点,大力发展特色时令水果;以奶制品、蜂产品、肉类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为依托,重点发展临潼奶牛、蓝田中蜂等特色养殖业;以周鄠沿渭苗木花卉生产区、蓝田白皮松苗木生产区、长安和秦汉新城花卉生产区、临潼番茄制种产业、秦汉新城茯茶产业等为重点,发展区域特色产业。充分挖掘农村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传统工艺。发展特色食品、手工业等乡土产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资源规划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工信局)

(四)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业。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大力发展猕猴桃、羊乳产品和蔬菜加工龙头企业,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装备升级和规模扩张,不断提升农产品精深加工能力。鼓励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发展农产品初加工流通。建设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争创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

(五)拓展乡村旅游业。围绕民俗文化、农耕体验、果蔬采摘、户外运动、民宿、康养度假等乡村旅游新业态,打造集田园风光展示、旅游休闲观光、特色民俗体验为一体的高质量乡村旅游产品和乡村旅游体系。到2025年,市级乡村旅游示范村达到60个、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达到30个,创建2个国家级乡村旅游重点村。各涉农区县因地制宜打造2至3条精品乡村旅游线路、3至5个乡村旅游品牌。(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

(六)培育农村电商服务业。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平台升级。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和快递物流园区发展,实现有条件、有需求的镇(街)和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能力及物流配送能力全覆盖,创建一批市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区(县)、示范镇(街)、示范村,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联社)

 二、优化乡村产业空间结构

(七)优化现代农业布局规划。依据自然承载条件,科学划定农业特色产业布局,建立区域特色、资源优势、生态承载、环境保护基本平衡的特色农业产业发展格局空间和产业结构。开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示范创建,推动形成生活、生产、生态相协调的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资源规划局)

(八)统筹县域城乡产业发展。在县域内统筹考虑城乡产业发展,合理规划乡村产业布局,形成县城、中心镇(街道)、中心村层级分工明显、功能有机衔接的格局。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完善县城综合服务功能,搭建技术研发、人才培训和产品营销等平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

(九)推进特色产业强镇建设。发挥镇(街)上连区(县)、下连村的纽带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特色产业强镇。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重心下沉,向有条件的镇(街)和物流节点集中。引导特色农业小镇立足产业基础,加快要素聚集和业态创新,带动周边地区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十)促进“一村一品”示范带动。支持镇(街)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引导有条件的村建设农工贸专业村。引导农业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农户联合建设原料基地、加工车间等,实现加工在镇、基地在村、增收在户的目标。(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三、促进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

(十一)创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扶持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打造一批由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到2025年,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达到50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十二)推进田园综合体建设。建设集种养、加工、销售、休闲旅游、田园社区为一体的田园综合体,促进“农业+”多业态发展。大力发展创意农业、智慧农业、循环农业等,拓展农业功能。到2025年,全市力争建设10个以上田园综合体。(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旅游局)

(十三)加快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支持各涉农区县(开发区)积极创建各级现代农业园区,进一步明确创建标准,提升创建水平,把现代农业园区建成优势特色产业引领区、现代技术与装备集成区、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展示区、新型经营主体创业创新孵化区。到2025年,市级以上现代农业园区达到22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

 四、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十四)强化农业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我市农业地方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农业主管部门会同市场监管部门以建立农业标准化示范点为抓手,积极发挥标准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标准化生产基地,推进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标准化生产及农产品仓储物流(含冷链)标准化建设,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和效益,实现从田间到餐桌的全产业链监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十五)推进绿色化生产。推行绿色生产观念和生产方式,推进种养循环一体化,大力实施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化肥、农药、兽药及饲料质量安全管理,推进废旧地膜和农业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推行水产健康养殖。到2025年,全市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5%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十六)实施品牌化发展。积极开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识认证工作,做优做强区域公用品牌,全面提升我市特色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持续做优周至猕猴桃、户县葡萄、临潼石榴、阎良甜瓜、蓝田大杏、灞桥樱桃等区域公用品牌;做强爱菊粮油、银桥乳业、众天蜂蜜、百跃羊乳、聚仙猕猴桃等企业品牌。继续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著名品牌和中国驰名商标等农产品经营主体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十七)提高市场化水平。立足大基地,对接大市场,坚持线上线下融合,推动“互联网+流通”,促进建立立体化营销模式。统筹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建设,加强农产品物流骨干网络和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引导供销合作社、粮食流通、大型商贸等企业参与农产品批发市场、仓储物流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供销联社)

(十八)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围绕农业产业发展技术需求,支持农业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产学研联合创新,每年组织实施农业技术研发项目50项;推进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每年选派不少于120名科技特派员活跃在农业农村科技服务一线。(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

(十九)促进农村创新创业。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支持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人员和“田秀才”“土专家”“乡创客”创新创业。加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艺人和经营管理人才等创新创业主体培训,提高创业技能。(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局、团市委、市妇联)

五、完善政策措施

(二十)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加大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投入,推动市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项目安排上向乡村产业倾斜,支持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点项目、重点品牌发展,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鼓励按规定对吸纳贫困家庭劳动力、农村残疾人就业的农业企业给予相关补贴,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市税务局)

(二十一)创新乡村金融服务。支持中央和我省政策性涉农保险提标、扩面,积极推进我市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工作。各涉农区县(开发区)要落实国家、省级、市级政策性保险配套资金,充分发挥“三农”保险保障能力。鼓励我市融资担保机构加大乡村产业项目融资担保力度,拓宽担保业务类型。引导县域金融机构提高新增存款在当地投放的比例,重点支持乡村产业。支持小微企业融资优惠政策探索应用于乡村产业和农村创新创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融资。积极推广“统贷联放”金融服务模式,统筹融资需求、深化联结机制,围绕“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提供“信贷+投资+担保+保险”综合融资方案,提升农业产业融资获得感。(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工作局、人行西安分行营管部)

(二十二)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鼓励龙头企业发展良种种苗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等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引导工商资本“上山下乡”投入乡村产业。加强工商资本跟踪监管,引导监督企业严格依法依规开发利用农业农村资源,不得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产业,不得侵害农民财产权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资源规划局)

(二十三)落实和完善用地保障政策。加大对乡村产业发展用地的倾斜支持力度,探索市县联动“点状”供地模式,并将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等产生的土地指标,优先用于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有序开展乡村闲置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村庄空闲地、农业生产与村庄建设复合用地及“四荒地”等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盘活建设用地,重点用于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和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十四)健全人才保障机制。各类创业扶持政策向农业农村领域延伸覆盖,鼓励返乡下乡兴办产业。加大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支持职业学校扩大农村招生。深化农业系列职称制度改革,落实面向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职称评审支持政策。建立健全农业科研成果产权制度,支持科技人员以科技成果入股农业企业。实施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和乡村振兴巾帼行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退役军人局、团市委、市妇联)

六、强化组织保障

(二十五)加强统筹协调。坚持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建立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农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推进机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二十六)强化服务指导。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为从事乡村产业的各类经营主体提供高效便捷服务。加强调查研究,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瓶颈问题,提高服务质量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

(二十七)营造良好氛围。及时总结宣传乡村产业发展经验,推广一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村创新创业典型案例。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倡导诚信守法,营造崇尚创新、鼓励创业的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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